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3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58 号”文注册同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77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813,79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8,348.20 万元(人民币,下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首药控股(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90 号)。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
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1,483,482,000.00 元,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109,727,979.48 元(不含增值税,含发行前已计入损益金额 5,084,905.69 元),不考虑发行前已计入损益的金额,剩余的募集资金为 1,378,838,926.21 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小于《首药控股(北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预计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以及公司新药研发临床进展和产业化基地的建设规划,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号 (万元) 资金金额(万元) 资金金额(万元)
1 首药控股新药研发 80,000.00 80,000.00 70,000.00
项目
2 首药控股新药研发 78,744.15 70,000.00 25,000.00
与产业化基地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42,883.89
合计 208,744.15 200,000.00 137,883.89
其中,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项目调整金额较大,后期公司可能使用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进行建设,确保不影响项目的可执行性。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进行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首药控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 月 15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公司保荐机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