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8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新增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1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42.93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8,7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700.3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0,089.62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 350ZA0044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
使用 3,5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用于新增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10,000.00 万元超募资金,利用现有的土地和已建成的生物柴油配套设施,新增
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超募资金用于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剩余超募资金 34,918.73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 10 万吨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不足部分通过自筹或者自有资金解决。根据上述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非粮)及年产 5 万吨天然 56,100.00 56,100.00
脂肪醇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000.00 7,5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小计 74,100.00 73,600.00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偿还贷款 3,500.00 3,500.00
新增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生产线 10,000.00 10,000.00
年产 10 万吨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 48,000.00 34,918.73
小计 61,500.00 48,418.73
合计 135,600.00 122,018.73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新增年产 10 万吨生
物柴油生产线项目”,前述项目已于 2022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本次拟申请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 和理财产 预计节余募
序 募投项目 拟投资总 实际到位募 累计投入额 品投资收 集资金金额
号 额 集资金(A) (B) 益扣除手 (D=A-B+C)
续费后净
额(C)
1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500.00 7,500.00 6,683.80 360.00 1,176.20
2 新增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 10,000.00 10,000.00 9,488.00 / 512.00
油生产线
合计 17,500.00 17,500.00 16,171.80 360.00 1,688.20
注:“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不包含公司尚未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实际节余募集
资金金额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项账户于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投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
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
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此外,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一定收益,
形成了部分资金节余。
五、本次节余募投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新增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
油生产线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将前述两个
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
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
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届时公司将办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新增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同意对“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新增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新增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