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1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意向性合同,不涉及具体合作项目和金额,未来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签订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资源,进一步加强生物柴油在船用燃料油等领域的合作和推广应用,促进双方共赢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预计不会对公司当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越新能”)和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中海燃供”)于 2024 年 1月 13 日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资源,进一步加强生物柴油在船用燃料油等领域的合作和推广应用,开拓创新,共同为绿色能源产业发展作贡献。具体情况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岭
注册资本:87666.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 195 号 4 楼
成立日期:1998 年 09 月 07 日
经营范围: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港口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进出口代理。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中石化中海燃供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协议系双方基于合作意向签订的战略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
本协议由公司与中石化中海燃供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在福建省龙岩市签
订。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乙方: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积极推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合作:
1.推动船用生物燃料油政策落地。双方积极探索生物柴油及船用生物燃料油的市场发展潜力,充分发挥各自在市场中的影响力,协同合力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与帮助、打通有关政策的瓶颈与阻碍,共同推动提升船用生物燃料油的市场接受度和使用份额。
2.生物柴油贸易业务合作。甲方充分发挥自身在船舶燃料加注的品牌和市场积淀优势,乙方充分发挥生产、技术研发。甲方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产品。乙方提供优质的、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在资源紧张时优先考虑甲方需求。双方积极探索通过签署长期采销协议的方式,建立起稳定贸易合作伙伴关系,并在市场交易环节信息共享,根据实际需求共同开拓市场,实现互惠共赢。
3.发挥各自海外优势,在境外开展多方面合作。甲方拥有庞大的终端客户市场需求,特别是股东方境外市场需求。乙方发挥资源端和海外子公司优势,共同构建新加坡、鹿特丹等地船用生物燃料油的资源调兑、贸易及配送体系,实现供销优势互补,探讨通过合资的方式来明确合作关系。
4.其它船用绿色生物质能源的业务合作。双方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充分发挥各自资源、市场、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势,共同开展如绿色甲醇、绿氨及其他生物质能源应用于船舶的项目,以投资、贸易、生产等各种灵活方式促进绿色科技成果落地与转化。
(三)协议的生效时间和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五年。协议期满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顺延。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资源,进一步加强生物柴油在船用燃料油等领域的合作和推广应用,促进双方共赢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预计不会对公司当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意向性合同,不涉及具体合作项目和金额,未来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签订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