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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新能:卓越新能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6

卓越新能:卓越新能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3-003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一)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
协议,内容包括合资成立研发机构、建立生产基地和设立产业基金等三个合作项目,合作项目的具体执行细则暨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力与义务以具体签订的合作项目协议为准,具体的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二) 在新加坡合资设立子公司事项属于跨境投资,尚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后期协议履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宏观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具体合作方向上存在偏差,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三)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龙岩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股份58,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75%,香港卓越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
有公司限售股份3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5%,将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
起上市流通。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2023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投资卓越三达的资金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战略合作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LAN WEIGUANG

  注册资本:33,38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 年 4 月 26 日

  注册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圣烯石墨烯膜产业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包装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三达膜技术(新加坡)有限公司持股 43.36%,清源(中国)有限公司持股 25.66%。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21 年总资产 4,854,631,977.93 元,
净资产 3,478,646,465.78 元,营业收入 1,150,709,066.63 元,净利润
250,063,285.06 元。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三达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协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具体执行细则暨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力与义务以具体签订的合作项目协议为准。具体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战略合作进展情况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

  公司与三达膜于近日在新加坡签署本协议。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背景

  甲方主要从事以废弃油脂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及延伸产品生物基绿色新材料的研发与生产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生物柴油生产技术、生产规模和出口量均位居国内行业首位,具有突出的行业地位。

  乙方主要从事分离纯化领域的技术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工业料液分离和膜法水处理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与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具有较强的项目实施经验与跨国运营优势。

  甲乙双方基于双方的技术和产业优势,利用各自品牌、资本、市场、技术、管理等优势资源,围绕“膜技术在生物质能源及生物基材料领域的应用”开展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合作,深度开展产品研发、低碳经济、清洁生产、新材料产业应用等领域的合作,共同探索可再生能源产业创新发展新模式。

  本着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共同研发、共享收益、共承风险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三)合作主要内容

    1、合资成立研发机构

  (1)在新加坡合资设立卓越三达研究院(简称:卓越三达),总投资为 1200 万美元,甲乙双方各自出资 600 万美元,双方的股权比例为 50%/50%;

  (2)甲乙双方各自派出一位董事,共同寻找、外聘一位独立董事组成卓越三达研究院董事会,并由外聘董事担任董事会主席;

  (3)由卓越三达董事会确定研究课题、聘请研究人员、寻找合作伙伴,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规章制度;

  (4)利用新加坡国际化的人才资源,加强与新加坡国家科技研究局暨多所知名大学的交流与合作,将实验室的科研成果加以孵化与转化,使其成为产业化技
术,为甲乙双方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2、合作建立生产基地

  甲乙双方利用各自品牌、资本、市场、技术、管理等优势资源,以在新加坡联合设立卓越三达研究院为切入点,深度开展产品研发、低碳经济、清洁生产、新材料产业应用等领域的合作,共同探索可再生能源产业创新发展新模式,并在具备条件时共同寻找合适的区域或地区、合作建立生产基地,利用协同效应,实现共同增长。

    3、探讨设立产业基金

  甲乙双方基于各自本身的产业特色、技术资源及资本优势,与有兴趣的相关政府部门合作,探讨设立产业基金的可行性,旨在为膜技术暨生物质能源与生物基材料的生产与应用相关的公司提供技术与资金支持,携手打造产业链、致力构筑生态圈。

    (四)协议实际履行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其它条款

  本协议无附加或者保留条件的条款。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投资卓越三达的资金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旨在实现合作双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通过发挥双方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互利共赢,对公司未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本协议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协议,内容包括合资成立研发机构、建立生产基地和设立产业基金等三个合作项目,合作项目的具体执行细则暨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力与义务以具体签订的合作项目协议为准,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二) 在新加坡合资设立子公司事项属于跨境投资,尚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后期协议履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宏观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具体合作方向上存在偏差,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三)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龙岩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
售股份 58,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75%,香港卓越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限售股份 3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5%,将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起
上市流通。

  公司将根据本次战略合作进展情况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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