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2-010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1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 2021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29,752,174.71 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50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38,00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40.0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