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1-037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
退税款和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越新能”)及下 属子公司厦门卓越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卓越”)自 202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已累计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
和其它政府补助合计人民币 32,717,236.31 元。具体如下:
序号 收款单位 收款日期 项目内容 补助金额 补助依据 发放主体
(元)
1 龙岩卓越 2021/12/21 龙岩市外贸 160,584.00 龙岩市新罗区
发展资金 商务局
企业发展 同工信 厦门市同安区
2 厦门卓越 2021/12/21 扶持资金 45,375.00 [2020]7 号 工业和信息化
局
3 龙岩卓越 2021/12/24 增值税退税 32,511,277.31 财税 龙岩市新罗区
[2015]78 号 税务局
合计 32,717,236.31
注:以上各项补助均已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补助与
收益相关,计入相应期间损益。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
对公司 2021 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