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1-021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
退税款和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越新能”)及下
属子公司厦门卓越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卓越”)、龙岩卓越
生物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生物基”)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已累计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和其它政府补助合计
人民币 26,207,677.50 元。具体如下:
序号 收款单位 收款日期 项目内容 补助金额 补助依据 发放主体
(元)
1 卓越新能 2021/6/7 增值税退税 7,456,483.16 财税(2015)78 龙岩市新罗区税
号 务局
2 厦门卓越 2021/6/30 增值税退税 3,448,537.97 财税(2015)78 厦门市同安区税
号 务局
龙岩市新罗区人
3 卓越生物基 2021/7/2 稳岗留工补贴 12,000.00 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
4 卓越新能 2021/7/14 增值税退税 9,920,703.68 财税(2015)78 龙岩市新罗区税
号 务局
5 厦门卓越 2021/7/26 增值税退税 5,369,952.69 财税(2015)78 厦门市同安区税
号 务局
合计 26,207,677.50
注:以上各项政府补助均已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补助与收益相关,计入相应期间损益。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1 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