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1-018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 187,578.7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163,126.3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73,610.9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8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立贺,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过逾 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经华,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玉枝,1997 年 7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 1 月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立贺、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经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玉枝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6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费用 4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
上,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