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0-028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宝工业集中区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普通股股东人数 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90,000,20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0,000,2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5.000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5.000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活动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郑学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90,000,000 99.9997 200 0.0003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90,000,000 99.9997 200 0.0003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叶活动 90,000,001 99.9997 是
3.02 罗春妹 90,000,011 99.9997 是
3.03 何正凌 90,000,001 99.9997 是
3.04 曾庆平 90,000,001 99.9997 是
4、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4.01 陈明树 90,000,001 99.9997 是
4.02 陈石 90,000,001 99.9997 是
4.03 吴重茂 90,000,001 99.9997 是
5、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5.01 林春根 90,000,002 99.9997 是
5.02 罗敏健 90,000,002 99.9997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数 数 数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 0 0.0000 200 100.0000 0 0.0000
1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 0 0.0000 200 100.0000 0 0.0000
汇业务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叶活动 1 0.5000
3.02 罗春妹 11 5.5000
3.03 何正凌 1 0.5000
3.04 曾庆平 1 0.5000
4.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陈明树 1 0.5000
4.02 陈石 1 0.5000
5.03 吴重茂 1 0.5000
5.00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5.01 林春根 2 1.0000
5.02 罗敏健 2 1.000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奋宇、李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