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5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马尾区珍珠路 2 号 11 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普通股股东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2,042,69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2,042,69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0.234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0.234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洪瑞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全体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全体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艺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
员以现场的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2,042,69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2,042,69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2,042,69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2,042,69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 议案名称:《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2,042,69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 议案名称:《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2,042,69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2,042,69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2,042,69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5 《2021 年度利 32,69 100.000 0 0.0000 0 0.0000
润分配预案》 0 0
7 《关于续聘公 32,69 100.000 0 0.0000 0 0.0000
司 2022 年度审 0 0
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使用部 32,69 100.000 0 0.0000 0 0.0000
分超募资金永 0 0
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2、议案 5、议案 7、议案 8 已经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新颖、蒋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自律监管第 1 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