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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哲医药: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31

迪哲医药: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暨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
      官张小林博士,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吕洪斌先生以及副总经理、首席
      商务官吴清漪女士计划自 2024 年 1 月 31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
      等)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50 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 1,300 万元,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
      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
      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
      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小林博士,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吕洪斌先生,副总经理、首席商务官吴清漪女士。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小林博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87%;同时张小林博士通过江苏无锡迪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ZYTZ PARTNERS LIMITED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61.5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9.86%。
吕洪斌先生通过江苏无锡迪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9.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66%。吴清漪女士此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本公告披露之前 12个月内,张小林博士、吕洪斌先生、吴清漪女士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增持主体为践行以“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 拟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张小林博士本次拟增持 A 股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吕洪斌先生本次拟增持A股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吴清漪女士本次拟增持 A股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万元。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增持计划未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 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

  (四)本次拟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拟自 2024 年 1月 31日起 6 个月内完成。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拟通过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 A股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 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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