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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哲医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4

迪哲医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 2023-012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
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
财政部财会函[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普华永道中天
合伙人数为 28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639 人。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68.25 亿元。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 3 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彭啸风,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3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黄焯棋,英国特许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2009 年起成为香港注册会计师。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绍萌,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

  2. 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3 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彭啸风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黄焯棋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绍萌女士最近 3 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彭啸风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黄焯棋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绍萌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2年度普华永道中天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的费用为人民币190万元,关于2023 年度审计费用,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普华永道中天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2022年度,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资格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可其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尽的职责,对审计工作质量表示满意,同意董事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的相关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10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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