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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4-08-17

智洋创新: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7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于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离职、1 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未达标不符合归属条件,监事会对公司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剔除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的 2 名重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剔除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的 2
名重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71.80 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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