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4-020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2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事件 裁)金额
尚余 1,000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金亚科技、周旭
投资者 2014 年报 多万,在诉 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
辉、立信
讼过程中 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保千里、东北证 2015 年重组、
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立 2015 年报、 80 万元
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
信等 2016 年报
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 亿
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75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陈勇波 2003 年 2003 年 2012 年 2022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代华威 2021 年 2019 年 2021 年 2021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揭明 2005 年 2004 年 2016 年 2022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陈勇波,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代华威,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揭明,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