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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智洋创新: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4-012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已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 点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谭博学、肖海龙、芮鹏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余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聂树刚先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总经理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带领公司积极稳健的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总结2023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4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了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发展实际,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总股本 153,512,547 股,以扣除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1,435,000 股后的股本 152,077,547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0,415,509.40 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3.22%。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形,经董事
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内部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按年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24 年津贴标准为 6 万元/年(含税)。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
酬。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聂树刚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因此,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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