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一月
目录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26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2)。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周一)15 点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 2 号综合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宣读会议须知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审议事项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2.0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08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09 《关于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2.1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计票、监票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制度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方面的重要作用,公司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智洋创新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智洋创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1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修订》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 (新增)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
2 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
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
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
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3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 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
外: 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 者股权激励;
4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司收购其股份的。 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