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股票数量(万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时股本总
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陈晓娟 董事、副总经理、董 中国 100 22.37% 0.65%
事会秘书
2 孙培翔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50 11.19% 0.33%
3 鲍春飞 副总经理 中国 40 8.95% 0.26%
4 张万征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25 5.59% 0.16%
5 王书堂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28 6.26% 0.18%
6 胡志坤 副总经理 中国 20 4.47% 0.13%
7 徐学来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15 3.36% 0.10%
二、技术骨干、业务骨干等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技术骨干、业务骨干等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 119 26.62% 0.78%
他人员(12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19 人) 397 88.81% 2.59%
三、预留授予部分
预留授予部分 50 11.19% 0.33%
合计 447 100% 2.91%
注:1.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 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外籍员工。
3. 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
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