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相关情况
修订前原条款描述 修订后条款描述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
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
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 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
时间限制。 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 的除外。
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
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
讼。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 质的证券。
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
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中(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长期发展规划;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决算方案;
亏损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亏损方案;
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十)修改本章程;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十)修改本章程;
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担保事 出决议;
项;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担保事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项;
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事项; 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项。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 项。
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
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 第四十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供的担保; 供的担保;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的担保; 净资产 10%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 (四)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的担保; (五)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六)证券交易所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 的担保;
的其他担保。 (七)证券交易所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
… 的其他担保。
…
第六十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六十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的股东;
(四)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五)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序。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序。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
别决议。 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3 以上通过。
第八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第八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 36 个月内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 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持股比例限制。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
决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