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拟使用人民币 14,000.00 万元的超
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48%。
承诺事项: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
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路股份”)
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4,0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48%,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
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2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6.6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9,8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9,158.4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全部到账,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79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保荐机构已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9,158.46 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9,158.46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1 高性能超薄纳米晶带材及其器件产业化项 19,357.67 18,000.00
目
2 高品质合金粉末制品产业化项目 26,217.18 20,000.00
3 万吨级新一代高性能高可靠非晶合金闭口 8,083.93 3,000.00
立体卷产业化项目
4 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 15,000.00 15,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24,000.00 24,000.00
合计 92,658.78 80,000.00
三、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 49,158.46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为 14,000.00 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48%。公司最近 12 个
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4,000.00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 14,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能力,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14,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