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路股份”)
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299.64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86.92 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46.6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9,8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0,731.54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9,158.4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出
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791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截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合计金额 7,299.6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投项目投资 募投项目实际 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拟置换金
总额 净额 投入金额 额
高性能超薄纳米晶
1 带材及其器件产业 19,357.67 18,000.00 2,052.48 2,052.48
化项目
2 高品质合金粉末制 26,217.18 20,000.00 5,247.16 5,247.16
品产业化项目
万吨级新一代高性
3 能高可靠非晶合金 8,083.93 3,000.00 - -
闭口立体卷产业化
项目
4 产品及技术研发投 15,000.00 15,000.00 - -
入
5 补充流动资金 24,000.00 24,000.00 - -
合计 92,658.78 80,000.00 7,299.64 7,299.64
三、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总额为 10,731.54 万元(不含增值税),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486.92 万元。截至 2022 年 4 月 14 日,
发行费用已支付完毕。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86.92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110A006419 号)。
四、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7,299.64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86.92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7,299.64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86.92 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7,299.64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86.92 万元。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