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4-007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20,7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274,400,000 股的比例为 0.444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9.24 元/股,最低价为 5.4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36,421.7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85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9)。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
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2 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 974,046 股,占公司总股本 274,400,000 股的比例为 0.3550%,回
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6.69 元/股,最低价为 5.4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36,819.1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20,7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274,400,000 股的比例为0.444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9.24 元/股,最低价为 5.4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36,421.7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