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2-048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9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22,9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87,617,7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5,282,3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全部到位,且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16008 号)《验资报告》。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83,786,812.50 元,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2,572,286.58 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484,067,774.08 元。明细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1,222,900,000.00
减:发行有关费用 87,617,700.00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683,786,812.50
其中:创新药研发项目 95,942,364.30
营销渠道建设 97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40,000,000.00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0
“NX-2016”等5个项目 7,869,448.20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9,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2,572,286.58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484,067,774.08
注:募集资金余额中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南方支行未到期单位存款产品(保本保收益型)4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方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2022年8月,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广州南鑫药业有限公司
分别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湖南凯铂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与保荐
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02041729200699761 活期 31,990,867.74
广州南方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725072848313 活期 2,076,906.34
荔湾支行
合计 / / 34,067,774.08
注:账户余额中不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南方支行未到期单位存款产品(保本保收益型)
45,000.00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募投项
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335,962.91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
22,335,962.91 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0.00 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1 年 7月 21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50,000,000.00 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00.00 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00,000.00 元提前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00.00 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建设项目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帕拉米韦生产基地三期工程项目的议案》。公司原“帕拉米韦生产基地三期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43,130.17 万元,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 32,590.73 万元,拟由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广州南鑫药业有限公司在广州南鑫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实施,计划工程建筑物总占地面积 9,314.00 m2,总建筑面积 33,285.00 m2。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帕拉米韦生产基
地三期工程项目”变更为“NX-2016”等 5 个项目的议案》。2021 年 6 月 25 日,
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帕拉米韦生产基地三期工程项目”变更为“NX-2016”等 5 个项目的议案》,具体调
整如下:公司拟将部分超募资金 32,590.73 万元用于“NX-2016”等 5 个项目,其中:NX-2016 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7,561.33 万元;GK 激活剂项目计划使用
超募资金 6,331.79 万元;JAK3 抑制剂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8,412.14 万元;
P2X3 拮抗剂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8,342.44 万元;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943.03 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NX-2016”等 5 个项目的
金额为 7,869,448.20 元。
2、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39,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