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9.7290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210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14,593.2691 万股的 1.44%。其中,首次授予 175.20 万股,占本
次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20%,首次授予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83.43%;预留授予为 34.80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4 %,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6.57%。
(3)授予价格(调整后): 67.45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67.45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 102 人,预留授予 20 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02 人,均为公司业务骨干、技术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
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3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4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在公司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3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业绩考核目标 C
归属期 年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 公司层面归属比
100% 例 85% 例 70%
以2022年度营业收 以 2022 年度营业 以 2022 年度营业
第 一 个 归 入、净利润为基数, 收入、净利润为基 收入、净利润为基
属期 2023 2023 年度营业收入 数,2023 年度营业 数,2023 年度营业
或净利润增长率不 收入或净利润增 收入或净利润增
低于 50% 长率不低于 30% 长率不低于 10%
以2022年度营业收 以 2022 年度营业 以 2022 年度营业
第 二 个 归 入、净利润为基数, 收入、净利润为基 收入、净利润为基
属期 2024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数,2024 年度营业 数,2024 年度营业
或净利润增长率不 收入或净利润增 收入或净利润增
低于 100% 长率不低于 60% 长率不低于 20%
以2022年度营业收 以 2022 年度营业 以 2022 年度营业
第 三 个 归 入、净利润为基数, 收入、净利润为基 收入、净利润为基
属期 2025 2025 年度营业收入 数,2025 年度营业 数,2025 年度营业
或净利润增长率不 收入或净利润增 收入或净利润增
低于 150% 长率不低于 90% 长率不低于 30%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上述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应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员工个人还设置了严格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B、C、D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
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A B+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90% 70% 3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2)2022 年 10 月 28 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习俊通
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3)2022 年 1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岗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2-070)。
(4)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5)2022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71)。
(6)2023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 明 确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023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7)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