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5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和快递形式发
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晔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3 元
(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若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145,974,775.00 股计算,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164,951,495.75元(含税),占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4.4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
1. 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在公司日常任职)的董事本届任期内均按各自所任职务领取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董事的报酬。公司董事按所任职务,基础薪酬范围为人民币 45 万元至 60 万元,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确定。
2. 如有未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除独立董事),公司除承担其履行职务所需的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董事的报酬。
3.独立董事薪酬按照公司每人每年 8 万元人民币(税前)的标准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方案,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为由董事会决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届任期内按所任职务,基础薪酬为人民币 50 万元,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 年4 月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