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2-046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 年 8 月 8 日,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 A 股股票 3,665,441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6.68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7,499,805.88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9,104,622.6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58,395,183.23 元。2022 年 4 月 8 日,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859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58,395,183.23 元,少于原计划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977,500,000.00 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 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投 资 总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金拟投入金 金拟投入金额
1 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 61,839.67 37,750.00 37,021.19
2 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 40,682.86 30,000.00 29,413.66
目
3 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 40,419.94 30,000.00 29,413.66
合计 142,942.47 97,750.00 95,839.52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 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 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 定。
四、本次调整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 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 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净额,结合公 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