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3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8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901,805,742.05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实
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若以截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 104,000,786
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192,401,454.10 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4.97%。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