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4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97,785 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00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00 万股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 88.90 万股,占本次激励
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8890%,首次授予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8.90%;预留 11.10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11%,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1.10%。
(3)授予价格:33.55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
股 34.29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48 人,预留授予 13 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根据激励对象司龄及岗位职级不同,将激励对象分为三类:第一类激励对象为同时满足一定岗位职级并在公司连续任职 3 年以上员工,合计 35 人;第二类激励对象为在公司连续任职 5 年以上但不满足一定岗位职级的员工,合计 8 人;第三类激励对象为满足一定岗位职级但在公司任职 3 年以下员工,合计 5 人。公司对三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不同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第一类、第二类激励对象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利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至授权之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40%
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至授权之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至授权之
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第三类激励对象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
利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至授权之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25%
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授权之 25%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至授权之
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 25%
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至授权之
第四个归属期 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 25%
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连续任职
期限要求。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根据激励对象类别划分为两种,第一类、第二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为 2020 年-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第三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为 2020 年-2023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归属条件,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类、第二类激励对象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年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或净
利润为基数,2020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年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或净
利润为基数,2021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90%
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90%
第三个归属期 2022 年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或净
利润为基数,2022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0%
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20%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第三类激励对象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年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或净
利润为基数,2020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年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或净
利润为基数,2021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90%
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90%
第三个归属期 2022 年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或净
利润为基数,2022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0%
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20%
第四个归属期 2023 年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或净
利润为基数,2023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0%
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0%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若预留部分在 2020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
致。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员工个人还设置了严格的绩效考核评估体
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B、C、D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A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