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7(A 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 股)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 3898(H 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 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本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
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34 人,注册会计师 1,121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6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2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80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
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4.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 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27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莹,于 200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林莹 2003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林莹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计 13份。
本项目的项目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雷江,2003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雷江 1998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雷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计 15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邹俊,2003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邹俊 199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邹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计 15 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毕马威华振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 55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费用 4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60 万元。
公司拟根据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包括工作内容、审计范围、具体要求、工作量等)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
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等有关事项。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