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3-027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近期发布了相关法规及监管规则,为持续符合监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以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修订后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序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
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 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到
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以 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
下简称“《必备条款》”)、《关于到香港上市 条款》”)、《关于到香港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作
公司对公司章程作补充修改意见的函》(以下简 补充修改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对公司章程作
称“《对公司章程作补充修改的意见》”)、《关 补充修改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
序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号
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
革的意见》(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意见》”)、 “《规范运作意见》”)、《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
《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 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
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以下简称 定的批复》(以下简称“《调整通知期限的批复》”)、
“《调整通知期限的批复》”)、《香港联合交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港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 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 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
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特
《特别规定》、《科创板上市规则》、《章程指 别规定》、《科创板上市规则》、《章程指引》、
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和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和国家其他
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
公司由原天津康希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全体股
公司由原天津康希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全体 东作为发起人,以原天津康希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原天津康希诺生物技术有限 截止 2016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确认的账面净资产
公司截止 2016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确认的账面 整体折股进行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公司于 2017
净资产整体折股进行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公司 年 2 月 13 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
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量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代码:91120116681888972M)。
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81888972M)。
2. 公司的发起人为:Yu Xuefeng、朱涛、Qiu Dongxu、
公司的发起人为:Yu Xuefeng、朱涛、Qiu Mao Helen Huihua、刘建法、刘宣、杜建喜、苏州
Dongxu、Mao Helen Huihua、刘建法、刘宣、 胡杨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诺千金创
杜建喜、苏州胡杨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LAV Spring (Hong
上 海 诺 千 金 创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 LAV Kong) Co., Limited、上海礼安创业投资中心(有
Spring (Hong Kong) Co., Limited、上海礼安 限合伙)、上海励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和悦
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励诚投资发展 谷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Shao
有限公司、天津和悦谷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Zhongqi、天津千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Shao Zhongqi、天津千益企业管 QM29 LIMITED、苏州礼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QM29 LIMITED、 合伙)、Lilly Asia Ventures III Investment (Hong
苏州礼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Lilly Asia Kong) Co., Limited、LAV Bio III Investment
Ventures III Investment (Hong Kong) Co., (Hong Kong) Co., Limited、上海慧秋投资有限
Limited、LAV Bio III Investment(Hong Kong) 公司、嘉兴慧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Co., Limited、上海慧秋投资有限公司、嘉兴慧 伙)。
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体例调整,各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第三条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
次公开发行 61,699,000 股 H 股(含行使超额配售权
发行的 4,450,400 股 H 股),并于 2019 年 3 月 28
3.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
交所”)主板上市。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4,8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三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康希诺生物股份公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4. 司 公司英文名称:CanSino Biologics Inc.
公司英文名称:CanSino Biologics Inc.
第四条 公司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 第五条 公司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
大街 185 号西区生物医药园四层 401-420。 街 185 号西区生物医药园四层 401-420。
5. 邮政编码:300457 邮政编码:300457
电话号码:(022)58213766 电话号码:(022)58213766
电传号码:(022)58213679 电传号码:(022)58213679
序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号
6. 体例调整,各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7,449,899 元。
7. 第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8.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全部财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九条 公司全部财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
9. 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
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生
10. 生效。在生效后,本章程取代原在市场监督管理 效后,本章程取代原在市场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