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2-044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209.71元/股本;
调整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208.91元/股本。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相应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8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1年8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建忠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投票权。
3、2021年8月21日至2021年8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9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6)。
4、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5、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208.91元/股。同日,独立董事对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原因
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事宜已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应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根据该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依据和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209.71元/股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应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根据该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其中,在公司派息情况下,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209.71元/股-0.8元/股=208.91元/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事由充分,调整程序合法,调整方法恰当,调整结果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事由充分,调整程序合法,调整方法恰当,调整结果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激励计划》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