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 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4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下称“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以及泰国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手续,尽管目前评估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但依然存在不能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泰国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泰国生产基地在设立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对海外较低成本及电子信息产业链较健全地区充分调研评估的基础上,决议在泰国投资新建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该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约1亿美元,包括但不限于在泰国设立公司、购买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建设泰国生产基地。
(二)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合法授权人员在泰国生产基地投资事项内制定与实施具体方案、申请投资备案登记、
聘请代理服务中介机构、设立泰国公司及海外结构搭建、签署土地购买等相关协议或文件,及办理其他与本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
1、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以及泰国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手续。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本次对外投资金额约1亿美元,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2、公司计划购买位于泰国北柳府TFD工业园中的面积约120亩的土地,以满足公司泰国生产基地注册及未来项目建设需求。公司初步计划分阶段实施建设泰国生产基地,并计划于2025年下半年试生产。公司将尽快推进落实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生产规模、项目效益分析等具体规划。
3、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路径尚在规划之中,泰国公司的名称也尚未确定,泰国公司的注册登记信息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在泰国投资建设生产基地,是公司实施海外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开拓海外市场,建立产品海外供应能力,更好的满足国际客户的订单需求。有利于公司更加灵活地应对宏观环境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以及降低国际贸易格局变化可能对公司形成的潜在不利影响。
泰国作为新兴市场经济体,具备土地、厂房、人力、税收等方面的成本比较优势,近年来亦承接了较多的印制电路板产能转移,印制电路板相关产业链配套也不断得到完善,可以较好满足公司建设海外生产基地的需要。本次海外生产基地的建设与实施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客户的需求,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1、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以及泰国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手续,尽管目前评估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但依然存在不能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审批进程,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尽早完成相关审批或备案及登记手续。
2、泰国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泰国生产基地在设立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学习并借鉴同业及客户海外投资和运营管理的先进经验,尽快熟悉并掌握泰国的商业文化环境和法律体系,设计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与技术方案,投入和产品及技术方案相匹配的设备资源,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控制投资节奏,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激励和培训团队,以保障泰国生产基地的良好运行,最大限度避免和降低经营风险。
3、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泰国生产基地项目进行了合理的商业考量,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可以更好地开拓和应对海外客户的需求,并有利于公司更加灵活地应对宏观环境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以及国际贸易格局变化可能对公司形成的潜在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