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益电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6,636.4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7 号文注册通过。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中,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将于 2021 年 2 月 8 日(T 日)分别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和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和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东莞证券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为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东莞市东证宏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战略投资者。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
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42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简称“公募产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保基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2 月 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2 月 8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2.48 元/股(不含 12.48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2.48 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量少于 4,500 万股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 12.48 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 4,500 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在
2021 年 2 月 3 日 14:56:48.865(不含 2021 年 2 月 3 日 14:56:48.865)之后的
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 12.48 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 4,500 万股的配
售对象中,申购时间均为 2021 年 2 月 3 日 14:56:48.865 的配售对象,按照上交
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127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1,010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429,35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34,279,810 万股的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本次发行价格为 12.42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8.7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8.7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23.4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23.4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5、本次发行价格为 12.42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
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
所属行业为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止 2021 年 2 月 3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54.57
倍。
本次发行价格 12.42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但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
出投资。
(2)截止 2021 年 2 月 3 日(T-3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T-3 日收盘价 2019 年扣非前 2019 年扣非后 2019 年扣非前 2019 年扣非后
(元/股) EPS(元/股) EPS(元/股) 市盈率 市盈率
深南电路 002916.SZ 107.00 2.52 2.35 42.47 45.46
沪电股份 002463.SZ 17.59 0.70 0.67 25.15 26.42
崇达技术 002815.SZ 12.14 0.60 0.56 20.37 21.54
市盈率均值(倍) 29.33 31.14
本次发行价格12.4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摊薄后
市盈率为 23.44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低于可比公司 2019 年扣非后平均市盈率,但公司仍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
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的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5)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6、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资金需求量为 396,090.70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12.42 元/股和发行新股 16,636.40 万股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206,624.088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9,130.1959 万元(不含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197,493.8921 万元。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7、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前述配售对象
账户将在 2021 年 2 月 18 日(T+3 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以下简称“网下
配售摇号抽签”)。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个获配单位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均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8、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9、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10、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