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 2023-021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 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 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君实 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94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1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5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571.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697.8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年7月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03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16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7,65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480.2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3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337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2年4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69,978.6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9,978.6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1 创新药研发项目 120,000.00 120,0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2 君实生物科技产业化临港项目 180,000.00 70,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80,000.00
合计 380,000.00 270,000.00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697.8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70,000万元,超募资金为179,697.83万元。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总额
号 (万元) (万元) (万元)
1 创新药研发项目 460,304.00 367,120.00 346,382.46
2 上海君实生物科技总部及 120,588.00 29,780.00 28,097.82
研发基地项目
合计 580,892.00 396,900.00 374,480.2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20)。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公司债券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进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总金额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
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