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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80:君实生物自愿披露关于与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签署许可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9

688180:君实生物自愿披露关于与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签署许可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 2022-053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披露关于与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签署许可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许可合同内容:近日,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肿瘤研究所)(以下简称“肿瘤防治中心”)签署了《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以下简称“许可合同”),公司将以独占许可方式取得“一种细菌在制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增效剂中的应用”等三个专利申请及其相关的技术与权益,同时公司获得对相关技术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探索、开发、生产、制造及商业化的权利。

    本次合作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合作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合同标的情况

  肿瘤防治中心递交的发明名称为“一种细菌在制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增效剂中的应用”(中国申请号:202110939699.8)、“一种非活性全细胞细菌在肿瘤治疗上的应用”(中国申请号:202210143529.3)的专利申请,PCT 国际申请专利“一种细菌在制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增效剂中的应用”(PCT 国际申请号:PCT/CN2021/113916)的专利申请,与前述三个专利申请相关联的权益,以及肿瘤防治中心控制的相关技术(包括但不限于菌株、制剂、制备方法等)及权益(以下简称“本合同技术”)。

  在众多肿瘤免疫联合疗法中,通过利用内源性肠道微生物辅助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的多项研究已成为肿瘤治疗领域中的里程碑事件。肠道是人体内最大的
淋巴器官,存在超过 70%的 T 细胞,是绝大多数记忆 T 细胞的居住地。寄居于
肠道的肠道菌群通过与肠道免疫器官的相互作用促进人体免疫系统的发育,平衡并奠定人体的免疫基调。对于人体的防御系统和免疫系统来说,细菌和肿瘤均为“非己”,因此人体在对细菌和肿瘤的免疫反应中使用了同一套防御机制,肠道内源性细菌刺激的免疫反应同时具有抗肿瘤的潜能。基于肠道菌群的抗肿瘤免疫交叉理论正在临床探索和数据积累中。已有研究显示,由肠道内源性细菌诱导产生的抗肿瘤效应来源于机体自身免疫反应,可大幅提高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疗效,同时相对于放化疗疗法,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较小的毒副作用。

    二、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名称: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肿瘤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徐瑞华

  开办资金:26,018 万元

  成立时间:1964 年 3 月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 651 号

  业务范围:预防保健、内、外、妇产、儿、耳鼻咽喉、口腔、皮肤、肿瘤、急诊医学、康复医学、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中医科诊疗与护理、医学教学与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癌症》出版

  肿瘤防治中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由于肿瘤防治中心为事业单位,其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无法提供。肿瘤防治中心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四所肿瘤医院之一,也是全国规模最大、学术力量最雄厚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于一体的肿瘤学基地之一,承担国家肿瘤防治重任,在全国尤其是华南地区及港澳台的肿瘤防治工作中发挥着龙头作用,学科地位、综合实力居全国领先水平。

    三、许可合同主要内容

    (一) 许可范围

  公司以独占许可方式取得本合同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探索、开发、生产、制造及商业化权利,且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有分许可权。

  (二)财务条款

  1、里程碑付款


  公司将根据相关产品的研发及上市情况向肿瘤防治中心支付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里程碑款。

  2、销售提成

  本合同技术对应的各个产品在任意一个许可合同约定的国家/地区上市后,公司均应当按照销售上述产品的年净销售收入的 5%向肿瘤防治中心支付销售提成。若公司分许可给非关联公司的第三方,则该第三方的销售收入不构成公司的销售收入,公司无需支付相应销售提成。

  3、分许可收入提成

  在上述产品开发、生产、商业化的任何阶段,公司都可以向任何他方分许可在全球范围内本合同技术所包括的产品或技术,或以在全球范围内本合同技术所包括的产品或技术作为合作条件与他方合作。此种事宜发生时且公司已获得相应分许可收入款项后,需向肿瘤防治中心支付公司分许可收入和与其他方合作所获得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分成、股权分红等收入的提成。

  (三)知识产权

  双方各自在本合同技术开展持续研发过程中所新取得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技术、数据等)在全球范围内权益归各自单独所有。双方共同研发获得的新的知识产权及转化收益由双方共同享有。

  (四)生效条件

  许可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上海仲裁委员会。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技术通过使用人体内源性肠道细菌单菌制剂,联合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由内源性肠道菌刺激产生的抗肿瘤免疫保护反应,有望显著增强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对多个瘤种的药效,提高安全性,延长癌症患者整体存活时间,提高癌症免疫治疗人群的响应率,扩大癌症免疫治疗的受益肿瘤患者人群,与公司其他肿瘤免
疫治疗产品具有协同效应。本次合作有利于丰富公司在癌症治疗领域的研发管线,完善公司的市场布局,为市场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提供治疗选择,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产品从研发、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最终相关产品能否成功获批上市存在一定风险。此外,许可合同中所约定的里程碑款、销售提成及分许可收入提成付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最终付款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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