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 2020-050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711,500 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公司于 2018 年实施股权激励方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合计向 268 名
激励对象授予 6,023,00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 9.2 元,协议签署日为 2018
年 3 月 12 日,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 3 年,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批准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方案》。
(二)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激励计划以实现激励目的,在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计划和市场惯例,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召开 2018 年
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方案>的议案》,对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并制定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方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稿)》”),《激励计划(修订稿)》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2020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 年股权激励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对《2018 年股权激励方案(修订稿)》中涉及激励方案的有效期、行权安排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并相应制定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或“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
鉴于在第二个等待期届满前共有 6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
(三)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批次 授权日期 行权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剩余
数量
2018 年股权 2018 年 3 月 9.2 元每股 602.3 万份 268 人 0 万份
激励方案 12 日
(四)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1、第一个行权期
2020 年 8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
比例为 25%,207 名激励对象第一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245,500 份,其中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其余 203 名激励对象第一期
实际行权数量为 1,219,500 份,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已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2、第二个行权期
2020 年 12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35%,205 名激励对象第二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711,500 份。
二、 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 2018 年 3 月 12 日,公司 A 股股票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
已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届满。
关于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说明如下:
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足行权条件。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或其他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在各行权日之前持续在岗且未发生如下任一情
形:
(1)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规定的条件
a.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b.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6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
人选; 合行权条件,其余 205 名
c.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d.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其他证券监管机构行政 形,满足行权条件。
处罚;
e.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f.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g.具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或相关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认定的不适宜成为激励
对象的其他情形。
(2)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或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或给公司造成严重消极影响,受到公司纪律处分;
(3)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
同;
(4)自行辞职。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以下简称“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05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1,711,500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962%。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 9.2 元/份。6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其所获授的 1,110,500 份股票期权(包括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时未行权的期权)自动失效。
三、 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权日:2018 年 3 月 12 日
(二)行权数量:1,711,500 份
(三)行权人数:205 人
(四)行权价格:9.2 元/份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公司 A 股普通股
(七)行权安排:本次行权为第二个行权期的第一次行权,公司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可行权股票期权
已获授予的股票
序号 姓名 职务 可行权数量(份) 约占授予股票期
期权数量(份)
权总数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1 殷侃 副总经理 240,000 84,000 1.39%
2 谢皖 副总经理 240,000 84,000 1.39%
3 陈英格 董事会秘书 10,000 3,500 0.06%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 202 人 4,400,000 1,540,000 25.57%
合计 4,890,000 1,711,500 28.42%
注:①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②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 6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其所获授的 1,110,500 份股票期权自动失效;
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表格中增加披露了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殷侃先生、谢皖先生获授的期权及其行权情况,除上述情况外,激励对象人员名单未发生其他变化。
四、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成就,205 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要求,同意公司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相关行权手续。
五、 监事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 205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批量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