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9 证券简称:阿拉丁 公告编号:2023-010
转债代码:118006 转债简称:阿拉转债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3、业务规模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
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刘万富,1993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郭静瑜,2017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9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 年 1 月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蔡斌,2007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 年 1 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合计人民币
110 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 2023 年度审计报酬。
上期财务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5 万元,合计人民币 105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意见:经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维护公司现在及未来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履行审计职责,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