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3-013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358,995.21 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394,371,651.4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5,250,47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2,165,123.76
元(含税)。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358,995.21 元,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99.13%。
如在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较高比例的现金分红回报全体股东,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