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2-043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18 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5.26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
登记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一)授予日:2022 年 10 月 18 日
(二)授予人数:104 人
(三)授予价格:9.94 元/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的 A 股普通股
(五)授予对象及数量: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5%。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日股本总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袁道迎 中国 副总经理、非独 0.71 0.47% 0.01%
立董事
陈灿 中国 副总经理、非独 0.71 0.47% 0.01%
立董事
韩辉锁 中国 分公司总经理、 0.71 0.47% 0.01%
非独立董事
张小赛 中国 副总经理 1.42 0.95% 0.02%
林仕华 中国 副总经理 0.71 0.47% 0.01%
徐斌 中国 副总经理 1.42 0.95% 0.02%
戴昕 中国 董事会秘书、核 0.71 0.47% 0.01%
心技术人员
张开圣 中国 财务总监 0.71 0.47% 0.01%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96 18.14 12.09% 0.21%
人)
三、预留部分 4.74 3.16% 0.06%
四、合计 30.00 20.00% 0.35%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包括 1 名外籍激励对象,为 INO,REIKO(伊能丽子),为公司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六)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董事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鉴于在实际认购过程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首次获授权益的资格,以及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共涉及公司拟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5,699 股。公司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最终向 104 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0.00 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25.26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4.74 万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际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情况一致。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权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个月。
(二)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算,分别为 19 个月、31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9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1 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1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3 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天运[2022]
验字第 90060 号),截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止,公司实际收到符合条件的 104 名
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出资额 2,511,162.08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 252,63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258,530.08 元。连同本次授予前公司原有实收资本84,997,844.00 元,本次授予后公司累计实收资本为 85,250,476.00 元。
四、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授予已于2022年11月18日办理完成,
实际登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5.26 万股,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收到中证登
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4,997,844.00 股
增加至 85,250,476.00 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变动情况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40,557,918.00 +252,632.00 40,810,55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4,439,926.00 0 44,439,926.00
股份总数 84,997,844.00 +252,632.00 85,250,476.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解除限售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权益类型 首次授予权益 预计摊销总费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