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调整后)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概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日股本总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袁道迎 中国 副总经理、非独 0.71 0.47% 0.01%
立董事
陈灿 中国 副总经理、非独 0.71 0.47% 0.01%
立董事
韩辉锁 中国 分公司总经理、 0.71 0.47% 0.01%
非独立董事
张小赛 中国 副总经理 1.42 0.95% 0.02%
林仕华 中国 副总经理 0.71 0.47% 0.01%
徐斌 中国 副总经理 1.42 0.95% 0.02%
戴昕 中国 董事会秘书、核 0.71 0.47% 0.01%
心技术人员
张开圣 中国 财务总监 0.71 0.47% 0.01%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96 18.14 12.09% 0.21%
人)
三、预留部分 4.74 3.16% 0.06%
四、合计 30.00 20.00% 0.35%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包括 1 名外籍激励对象,为 INO,REIKO(伊能丽子),为公司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
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概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日股本总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袁道迎 中国 副总经理、非独 2.85 1.90% 0.03%
立董事
陈灿 中国 副总经理、非独 2.85 1.90% 0.03%
立董事
韩辉锁 中国 分公司总经理、 2.85 1.90% 0.03%
非独立董事
张小赛 中国 副总经理 5.70 3.80% 0.07%
林仕华 中国 副总经理 2.85 1.90% 0.03%
徐斌 中国 副总经理 5.70 3.80% 0.07%
戴昕 中国 董事会秘书、核 2.85 1.90% 0.03%
心技术人员
张开圣 中国 财务总监 2.85 1.90% 0.03%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96 72.56 48.37% 0.85%
人)
三、预留部分 18.95 12.63% 0.22%
四、合计 120.00 80.00% 1.41%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包括 1 名外籍激励对象,为 INO,REIKO(伊能丽子),为公司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
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