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2-011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拟
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21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2021 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72,631,442.12 元 , 母 公 司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386,043,898.17 元。根据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结合目前经营情况、资金状况,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我国环保行业发展起步较晚,经过多年的砥砺耕耘,已经成长为国民经济不可分割的综合性产业之一。我国环保产业涵盖环保设备制造、环保工程、环境保护服务、资源综合利用等,主要细分领域包括水污染治理、垃圾污染治理等。随着环保监管体系的成型、执法力度的加大,环境治理行业将持续得以发展,市场规模将在长时期内不断扩大,行业内将呈现资源不断整合、跨区域发展不断深入的趋势。在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的推动下,具有较强资金实力、研发能力、产品质量以及服务优质的第一梯队企业持续发展壮大,行业中龙头企业已逐步确定市场地位,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需要针对性地选择不同污染治理技术、装备并科学组合使用,因此对环保企业的核心技术、装备与集成水平要求较高。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需要投入充足的研发力量布局产业,开拓市场,以保障公司技术领先性并获得持久发展。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专业提供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开发、系统集成与环境整体解决方案,主营业务聚焦有机垃圾业务板块、工业废水业务板块。公司主要客户为各地的环卫或城管部门下设的国有城建单位、市政单位、水务公司及各类工业企业等。根据客户需求与项目特点,公司开展个性化系统方案设计,进行成套装备与集成,在经过项目系统整体调试与验收后,为客户提供环境污染治理解决方案。
由于部分垃圾污染和水污染治理业务周期相对较长,且政府类客户内部审批流程较多,公司需要平衡资金的运用。同时,公司目前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技术研发及市场开发,以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及核心竞
争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单位:元
2021 年
营业收入 1,047,475,551.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631,442.12
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47,475,551.9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72,631,442.12 元。
(四)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1.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结合目前经营情况、资金状况,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以及公司业务的稳健发展,有效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21 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研发创新、生产经营、人才引进的需求。2022 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长期回报的角度,积极落实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规定;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和未来的发展预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