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1-031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 年 5 月 7 日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企管部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前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四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2人, 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1人,
公司职工代表 2 人,监事会设主席 1 人。 公司职工代表 2 人,监事会设主席 1 人。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不含半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不含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不含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 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
持监事会会议。 持监事会会议。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上网公告附件
1、《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