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1-003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相关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二期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投二期”)、
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泰创投”)互为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6,984,61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2174%。
其中,创投二期持有公司 5,587,69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5739%,宁
泰创投持有公司 1,396,92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35%。创投二期和
宁泰创投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均
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且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起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创投二期、宁泰创投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要求,适用于
如下规定: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36 个月以上但不满 48
个月的,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即 2,549,935 股)。
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收到股东创投二期、宁泰创投出具的《减持股
份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
(股) 来源
创投二期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5,587,692 6.5739% IPO 前取得:
5,587,692 股
宁泰创投 5%以下股东 1,396,924 1.6435% IPO 前取得:
1,396,924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 创投二期 5,587,692 6.5739% 创投二期、宁泰创投的基金管理
一 人均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
宁泰创投 1,396,924 1.6435% 业(有限合伙)。
组 合计
6,984,616 8.2174% —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拟 拟减
股东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合理 减 持原
名称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 持 因
区间 股
份
来
源
竞价交易减 按市 IPO 自身
创投 不超过: 不超过: 持,不超过: 2021/2/8~ 场价 前 业务
二期 2,549,935 股 3% 2,549,935 股 2021/8/7 格 取 需要
得
竞价交易减 按市 IPO 自身
宁泰 不超过: 不超过: 持,不超过: 2021/2/8~ 场价 前 业务
创投 1,396,924 股 1.6435% 1,396,924 股 2021/8/7 格 取 需要
得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创投二期、宁泰创投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卖出后六个月再行买入公司股份,或买入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的,则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4)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股价变动趋势等多方面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