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
PAN KE 先生于 2024 年 2 月 4 日提议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进一步维护
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关于公司回购股份
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 PAN KE
先生发出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提议。
2024 年 2 月 4 日,公司收到 PAN KE 先生“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提议,PANKE 先生提议将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公司
结合 2024 年 1 月 30 日已收到的前次提议情况,将两次提议内容合并说明如下:
(一)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PANKE 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公司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经调整后):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 PAN KE 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 PAN KE 先生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5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提议人 PANKE 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除上述增持计划外的其他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 PANKE 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二、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