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致: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发来的《关于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已收悉。经本人认真自查核实,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截至目前,作为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人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本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之签字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PAN KE
2023年 1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