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7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4 月 22 日,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凌信息”、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
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收入总额为 266,287.74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54,019.07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35,168.13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66 家上市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42,888.06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
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6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
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
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
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 1 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 1 次;2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莉萍,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高
凌信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古井贡酒、兆日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倪至豪,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高凌信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优利德、高凌信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贾春苗,202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高凌信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高凌信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辉达,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正帆科技、贝斯美、高凌信息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莉萍、签字注册会计师倪至豪、签字注册会计师贾春苗、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辉达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具体
工作量、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2023 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不含税)。2024 年度审计费用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不高于人民币 80 万元(不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经审计委员会核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3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