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3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 元(含税),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8,417,448.8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01,793,101.21元。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 元(含税)。以目前总股本
92,906,379 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7,871,913.70 元(含税),占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1.52%。2022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也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