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2-057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公司控股股东珠海
市高凌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凌投资”)计划自 2022 年 4 月 11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1,200 万元。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司于近日接到高凌投资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
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在上述增持计划期间,高凌投资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08,3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累计增持金额 1,031.15 万元。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珠海市高凌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二)截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高凌投资持有公司 40,308,304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43.39%。
(三)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前 12 个月内,高凌投资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四)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前 6 个月高凌投资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及方式
公司控股股东高凌投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1,200 万
元。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以市场价格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 2022 年 4 月 11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
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通过其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控股股东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 增持 增持期间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占总股 增持金额
名称 方式 (元/股) (股) 本比例 (万元)
集中 2022.4.11-2022.4.19 33.96 230,000 0.25% 781.03
高凌 竞价
投资 集中 2022.9.5-2022.9.14 31.94 78,304 0.08% 250.12
竞价
合计 308,304 0.33% 1,031.15
(二)控股股东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高凌投资
40,000,000 43.05% 40,308,304 43.39%
注: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92,906,379 股;上述比例合计数误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认为:(一)高凌投资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高凌投资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已经按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还需就本次增持披露实施结果公告;
4、本次增持符合《收购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自增持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高凌投资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市高凌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持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