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65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以下简称“《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4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3.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4,313.57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140.8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095 号《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59,353,967.71 元(包含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0,000.00 元),累计支付发行费用11,458,478.44 元,补流账户结余利息累计转出 32,499.13 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3,351,400.37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
资金余额为 606,563,841.89 元(包含股份回购证券账户余额 7,813,281.28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1,244,057,386.80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67,969,176.93
减:自有资金支付首次公开发行费用置换金额 -
减: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89,037,123.17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00,000,000.00
减:累计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实际支出金额 260,145,509.24
减:累计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11,458,478.44
减:累计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补流账户结余利息转出 32,499.13
减:累计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42,202,158.37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加:累计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 33,351,400.37
费净额
等于: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606,563,841.89
其中: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 598,750,560.61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 -
股份回购证券账户余额 7,813,281.2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的规定,制定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分别在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里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佛山农商银行雅居乐支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开户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严格遵守履行
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未出现影响协议履行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账户余额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里 80020000017618827 8,895,594.19
水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757901672410636 27,742,739.79
佛山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居乐支行 80020000017614902 180,956,065.0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757901672410818 105,088,923.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57901672410821 1,181.1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757901672410960 276,065,609.9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757901672410727 447.56
合计 / 598,750,560.61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4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9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使用期限自 2024 年 9 月 22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21 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
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
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时,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