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询证函》的回函
致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出的《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已收悉,现就公司询证事项回复如下:
1、截至目前,本人/本企业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截至目前,本人/本企业不存在处于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在 2024 年 2 月 29 日、3 月 1 日、3 月 4 日,本人/本企业不存在买卖贵
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以下无正文)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戴祖渝、TAO HAI、唐娅、佛山市迅禾企业
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 年 3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