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3-079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沟通说明,普华永道中天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27 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立信拥有合伙人(股东)267 人,注册会计师 2,39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74 人。立信 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 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4.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16 亿元。2022 年度立信为 64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审计收费总额为 8.17 亿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1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立信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件 金额
尚余 1,000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金亚科技、周
投资者 2014 年报 多万,在诉 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旭辉、立信
讼过程中 效判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保千里、东北 2015 年重组、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2015 年 报 、 80 万元 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估、立信等 2016 年报 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
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 亿元足
以覆盖赔偿金额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82 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聃,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2 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自 2023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滕海军,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起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自 2023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家恒,202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起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3 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自 2023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徐聃、质量控制复核人滕海军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家恒最近 3 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徐聃、质量控制复核人滕海军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家恒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费用(不含税)拟定为人民币 75 万元,较上期拟减少
125 万元(不含税),下降 62.50%。下降的原因为,2023 年 11 月,公司通过邀
请询价方式选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采购,经评审,立信为得分第一的响应人,其报价为 75 万元(不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5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立信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确定本次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 年,其对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拟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立信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
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作为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3 日